一、定义:

常规定义:

闭包的定义: 有权利访问外部函数作用域的函数。

通俗定义:

1、函数内部包含了函数。然后内部函数可以访问外部函数的作用域。
2、内部函数可以访问 父级函数的作用域。
...等等等

二、思考:

1、我们在日常的开发过程中会应用到 闭包么?

以之前的知识对于 闭包的理解来讲是这样的

    (function(){
        for(var i=0; i<10; i++) {
            console.log(i)
        }
    })()
    
或者说是这样的

    var fnX = function() {
        var x = 123
        function y() {
            alert(x)
        }
        y()
    }

    fnX()   // 123

总结下之前的理解就是: 内部函数能访问外部函数作用域,能够保存变量不被销毁而一直存在。

三、作用:

在JavaScript中有作用域和执行环境的问题,在函数内部的变量在函数外部是无法访问的,在函数内部却可以得到全局变量。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有时候需要得到函数内部的变量,可是用常规方法是得不到的,这时我们就可以创建一个闭包,用来在外部访问这个变量。

通过将一个方法或者属性声明为私用的,可以让对象的实现细节对其他对象保密以降低对象之间的耦合程度,可以保持数据的完整性并对其修改方式加以约束,这样可以是代码更可靠,更易于调试。封装是面向对象的设计的基石。

3.1 什么是作用域
3.1.1 ES5的作用域问题

在 ES5 中 我们常常会说的一个概念是 局部变量 和 全局变量

那么 局部变量 和 全局变量 所这个 局部 和 全局则为 作用域。

这个概念其实介绍起来还是比较多虚无。 但是我记得有一本书 叫 《你不知道的JS》

在这本书的 上册 作者详细的介绍了 作用域 这个概念。

作用域是什么

  1.现代JavaScript已经不再是解释执行的,而是编译执行的。但是与传统的编译语言不同,它不是提前编译,编译结果不能进行移植。编译过程中,同样会经过分词/词法分析,解析/语法分析,代码生成三个阶段。

  2.以var a = 2;语句为例,对这一程序语句对处理,需要经过引擎,编译器,作用域三者的配合。其中,引擎从头到尾负责整个javascript程序的编译和执行过程;编译器负责语法分析和代码生成;作用域负责收集并维护由所有声明的标识符组成的系列查询,并实施一套规则,确定当前执行的代码对这些标识符的访问权限。

  3.对于var a = 2;编译器首先查找作用域中是否已经有该名称的变量,然后引擎中执行编译器生成的代码时,会首先查找作用域。如果找到就执行赋值操作,否则就抛出异常

  4.引擎对变量的查找有两种:LHS查询和RHS查询。当变量出现中赋值操作左侧时是LHS查询,出现中右侧是RHS查询

词法作用域

1.词法作用域就是定义在词法阶段的作用域。词法作用域是由你在写代码时将变量和块作用域写在哪里决定的,词法处理器分析代码时会保持作用域不变

2.作用域查找会在找到第一个匹配的标识符时停止

3.eval和with可以欺骗词法作用域,不推荐使用

函数作用域和块作用域

1.JavaScript具有基于函数的作用域,属于这个函数的变量都可以在整个函数的范围内使用及复用
2.(function fun(){})() 函数表达式和函数声明的区别是看function关键字出现在声明中的位置。如果function是声明中的第一个词,那么就是一个函数声明,否则就是一个函数表达式

3.with,try/catch具有块作用域,方便好用的实现块级作用域的是es6带来的let关键字

提升

    1. 变量的提升
    2. 函数提升  (这里就不过多的赘述了)

动态作用域

  1.词法作用域是一套引擎如何寻找变量以及会在何处找到变量的规则。词法作用域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定义过程发生中代码的书写阶段

  2.动态作用域让作用域作为一个在运行时就被动态确定的形式,而不是在写代码时进行静态确定的形式。eg:
function foo(){ 
    console.log(a);  // 2 
} 
function bar(){ 
    var a = 3; 
    foo(); 
} 
var a = 2; 
bar(); 
词法作用域让foo()中的a通过RHS引用到了全局作用域中的a,所以输出2;动态作用域不关心函数和作用域如何声明以及在何处声明,只关心从何处调用。换言之,作用域链是基于调用栈的,而不是代码中的作用域嵌套。如果以动态作用域来看,上面代码中执行时会输出3


  3.JavaScript不具备动态作用域,但是this机制中某种程度上很像动态作用域,this关注函数如何调用。
3.1.2 ES6的作用域问题
在 ES6 中 出现了块级作用域的概念

let const 在() 内则 ()内的作用域 为 块级作用域。
3.2 什么是执行环境
执行环境 即为 当前作用域内的环境。
3.3 什么是作用域链
这个概念其实 也是比较虚的概念,不太好理解。但是一旦理解就不会忘记了。

所谓 链 其实就是链条, 将需要链接在一起的东西链接在一起(感觉说了一句废话)

作用域链的通俗理解:

在函数内部作用域 通过 作用域链 可以访问 函数外部作用域 的属性或者方法。

一层层的 作用域链 往外走  到最后 则为 window 对象的全局作用域。

然后这一条条的 作用域链 就形成了一整条关联的链条。
四、具体案例的分析:

这里 我们举了一个栗子 ?

eg1:

function Person(name) {
    this.name = name
    this.getName = function() {
        return this.name
    }
}

var one = new Person('zhang')
one.getName() // zhang
one.name      // zhang

var two = new Person('wang')
two.getName() // wang
one.name      // wang

eg2:

function Person(name) {
    var _name = name
    this.getName = function() {
        return _name
    }
} 

var one = new Person('zhang')
one.getName() // zhang

var two = new Person('wang')
two.getName() // wang

eg1 vs eg2

这二个例子进行对比,虽然 都拿到了自己想要的 name 但是 eg1 的方式会比 eg2 获取 name 
的方式要多一个, 即为 作为对象的属性来 获取到 当前的 name (one.name)

那如果 你想让你的 name 属性只能通过 getName 方法来获取,不希望有别的方法来获取 甚至是改变的话,那么 闭包 设置私有属性就是一个很安全的做法,那么这个时候闭包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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