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每个人编程习惯不同,本文仅记录自己最常用的键盘命令。1.将光标进行向左选择/向右选择::按住shift键盘方向键的左右2.将光标移动到当前--行首or行尾::我这里自定义了键位command+方向键左or右关于如何自定义键位,如下图:
3.插入多个光标进行同一操作::按住option+鼠标单击4.快速呼出命令面板:按住shift+command+p
5.光标按照单词长度移动:按住option+方向键左右什么意思呢?如下图,如果我的光标从最开始移动,按照平常的移动方式,我需要按十几下方向键。但现在我按住option再移动的话,它会从npm-->i-->&&-->npm...光标会以单词长度为移动单位,现在我只需要按六七下即可跳跃到末尾(不要抬杠为什么不使用上面的方法2)。
6.将光标所处的整行全选这个不确定是不是我自定义的键位,不过我用着挺舒服的。:按住shift+command+方向键左右7.整行注释:按住shift+/(也就是问号那个键位)8.选择光标当前的变量:按住command+D即可快速选择光标所处的这个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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