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有动机的个人构建项目。为他们提供所需的环境和支持,并相信他们能够完成工作。”
“Build projects around motivated individuals. Give them the environment and support they> need, and trust them to get the job done.”
下一个原则强调了在项目中适当激励个人的重要性。在过去,有些项目经理经常使用高压、指挥和控制策略来迫使项目团队更快地交付结果。在我们的职业生涯中,很多人都参与过“死亡行军 (Deatch March)”项目,在这个项目中,人们被赋予完成某件事情的绝对期限,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们必须在晚上和周末工作。当你处在一个需要高度创造力和创新的环境中时,这种方法就不能很好地工作。
敏捷的哲学是建立在项目人员的高度授权和个人主动性的基础上的。敏捷团队没有被明确地告知该做什么,也没有被强制去做以满足最后期限的要求,而是被赋予了一般的指导,并期望自己能够确定如何最有效和高效地完成它。使这种方法发挥作用需要一种以人为本的领导风格。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任何领导。
一个敏捷的项目经理需要调整他或她的领导风格来适应这种情况,这通常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项目的性质、团队的成熟度和经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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