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批量处理解除 AGPL-3

这是一篇带有煽动性的帖子,作者因处于不友善帖子边缘而纠结是否发布,最终决定发布有两个原因:一是很多人已知晓所谈论内容,并非揭露秘密;二是希望让自由/开源软件用户和活动家反思对专有软件盗版的立场。

作者声明博客内容仅为个人输出,不代表雇主立场,且自己不是律师,内容不构成法律意见。

介绍了 GNU Affero General Public License(AGPL-3.0),它是 GNU 喜爱的许可证的变体,专为使 copyleft 适用于 Web 应用而设计,简化来说,GPL 要求向接收程序副本的用户提供相应源代码,但 Web 应用时只有管理员接收副本,用户只是交互,因此 Affero 变体引入新条款规定要为通过网络远程交互的用户提供获取源代码的机会。作者曾在更激进立场时用 AGPL-3 发布 rbot 插件并确保包含指向源代码仓库的信息命令,虽遵循精神但可能未满足许可证条款。

AGPL-3 有创新英雄参与,也有类似尝试,如 NoX-Wizard 用修改的 GPL-2 许可证,AGPL-3 的主要突破是使其与 GPL-3 兼容。同时,AGPL-3 有意外副作用,如对商业实体有版权控制的项目限制不对称,像 GPL 对嵌入式库的影响。AGPL-3 也被用作避开谷歌等公司的方式,长期以来谷歌拒绝接触 AGPL-3 项目。

3D 打印切片软件是 AGPL-3 适用的一个例子,避免软件成为仅在线付费服务。但对于能否使用 AGPL-3 项目而无需发布代码,答案是取决于具体情况,如 iText 库,其商业版本 dual-licensed 为 AGPL-3 和专有许可证,在生成发票等 PDF 时,AGPL-3 许可证不适用,因为输出不是交互产生,只是从已生成的稳定文件提供,只有报告等的动态生成可能相关,但也很牵强。技术上可类似设置将 3D 打印切片器在线化,但对于商业应用不太可能有用。

教训是选择许可证时要三思,要确保其能达到预期目的,若想通过特定限制让商业行为者违背自身利益,可能只是稍微延缓他们,还让消费者使用服务更复杂。这也是作者思考如何使 unpaper 更易集成的原因,其虽为 GPL-2 许可,但以更宽松方式使用,使使用更难对用户无益且得不到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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