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BSD协议的源代码进行了修改,那么版权声明该怎么写?

我对一个使用BSD协议的软件的源码进行了修改,那么我的版权声明该怎么写?我倒是查了一下BSD协议: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者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BSD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 售,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 二次开发。

但是我不清楚修改之后,我的版权声明该怎么写,还是不需要写,只保留原作者的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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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你应该在发布时保留BSD许可证,最好在源码或文档中说明自己修改的地方(非强制),如果需要,可以选择其他许可证保护自己的代码。

另附一张图说明各种许可证的区别。来源:阮一峰老师的博客,转载依据创意共享3.0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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