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有三个接口A1, B1, C1,他们都有各自的方法。
然后是三个实现类A2, B2, C2。
接下来,通过使用Mix类将三个接口包装起来。
这里B2, C2接口使用了代理,而A2则通过继承获取。
问题来了,为何不能使用Mix的对象调用A1的方法?
假设我有三个接口A1, B1, C1,他们都有各自的方法。
然后是三个实现类A2, B2, C2。
接下来,通过使用Mix类将三个接口包装起来。
这里B2, C2接口使用了代理,而A2则通过继承获取。
问题来了,为何不能使用Mix的对象调用A1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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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那个,
m1.a();
这句话好像没有被写在函数体里,而是直接写在了类体的大花括号下,但它不是一句用于申明 Test 类的成员的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