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可以使用复合主键,但对于下面的情况,这真的是一种不好的做法吗? Stackoveflow 上的共识 _似乎在这个问题上是双向的_。
为什么?
我想将订单的付款存储在单独的表中。原因是,一个订单可以有许多项目,这些项目以多对多关系的形式在单独的表中处理。现在,如果我的付款表不使用复合主键,我将失去我唯一的 PaymentID
:
[PaymentId] INT IDENTITY(1,1) NOT NULL PRIMARY KEY,
[OrderId] INT NOT NULL PRIMARY KEY --Also a Foreign Key--
现在,如果我只是删除 OrderId
的主键,我将在这里失去一对一的关系,所以 Many OrderIds can be associated to many PaymentIds
,我不想要这个。
这似乎就是为什么其他关于 SO 的答案(大部分)得出的结论是复合键是一个坏主意。如果不好,那么最佳做法是什么?
原文由 JAX 发布,翻译遵循 CC BY-SA 4.0 许可协议
没有结论说复合主键不好。
最佳做法是让 一些 列或多列唯一地标识一行。但在某些表中,单列本身不足以唯一标识一行。
SQL(和关系模型)允许复合主键。在某些情况下,这是一个很好的做法。或者,另一种看待它的方式是,在所有情况下这都不是坏习惯。
有些人认为 每个 表都应该有一个整数列,它会自动生成唯一值,并且应该作为主键。有些人还声称这个主键列应该总是被称为
id
。但这些都是 _惯例_,不一定是最佳实践。约定有一些好处,因为它简化了某些决定。但是约定也是有限制的。您的订单可能需要多次付款,因为有些人 在layaway上 购买,或者他们有多种付款来源(例如两张信用卡),或者两个不同的人想为订单的一部分付款(我经常去和朋友一起去餐厅,我们每个人都自己付饭钱,所以工作人员处理了我们每张信用卡上一半的订单)。
我将设计您描述的系统如下:
这也与 识别关系 的概念有关。如果定义仅因为订单存在而存在付款,则将订单作为主键的一部分。
请注意,LineItems 表也缺少自己的自动增量单列主键。多对多表是一个很好地使用复合主键的经典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