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向对象开发的时候,组合和聚合,一般是在类里面怎么实现的呢?
是否是将B类的实例作为A类的一个属性进行实现的?
在面向对象开发的时候,组合和聚合,一般是在类里面怎么实现的呢?
是否是将B类的实例作为A类的一个属性进行实现的?
在面向对象编程中,组合(Composition)和聚合(Aggregation)确实通常是通过将一个类的实例作为另一个类的属性来实现的。不过,虽然这两种概念在实现方式上可能相似(即将一个对象作为另一个对象的属性),它们在表示对象间关系的本质和生命周期管理上有所不同。
组合是一种“强拥有”关系,其中一个对象(称为整体)包含另一个对象(称为部分)。整体负责部分的生命周期,即整体创建部分,并在整体被销毁时销毁部分。
实现方式:
在组合中,通常会将“部分”类的实例作为“整体”类的一个属性。但是,关键在于整体类负责管理这个部分实例的创建和销毁。这可以通过在整体类的构造函数中创建部分实例,并在整体类的析构函数或清理方法中销毁这个实例来实现。
class Engine {
// Engine 的实现
}
class Car {
private Engine engine;
public Car() {
engine = new Engine(); // 整体(Car)创建并包含部分(Engine)
}
// 当 Car 被销毁时,Engine 实例通常也会通过垃圾回收机制被清理
// 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显式地管理资源释放
}
聚合是一种“弱拥有”关系,它表示一个对象(称为整体)与另一个对象(称为部分)之间存在关联,但整体并不负责部分的生命周期。部分可以独立于整体存在,整体仅仅是对部分的一个引用。
实现方式:
聚合也是通过将“部分”类的实例作为“整体”类的一个属性来实现的,但与组合不同的是,整体类不负责管理部分实例的创建和销毁。
class Employee {
// Employee 的实现
}
class Department {
private List<Employee> employees;
public Department() {
employees = new ArrayList<>();
// 可以在这里添加员工,但不需要创建员工实例
}
// 添加员工
public void addEmployee(Employee employee) {
employees.add(employee);
}
// 移除员工(不销毁员工实例)
public void removeEmployee(Employee employee) {
employees.remove(employee);
}
}
在这个例子中,Department
类包含了 Employee
类的实例列表,但它并不负责 Employee
实例的创建和销毁。Employee
实例可以在没有 Department
的情况下独立存在,而 Department
仅仅是对这些实例的引用。
组合和聚合都是通过将一个类的实例作为另一个类的属性来实现的,但它们在对象间关系的强度和生命周期管理方面有所不同。组合表示一种更强的“拥有”关系,而聚合则表示一种较弱的“关联”关系。
组合关系(Composition)表示一个类(A类)由另一个类(B类)的对象组成,并且类A负责创建、管理和销毁类B的对象。通常,我们会将类B的实例作为类A的一个属性来实现组合关系。这意味着类A拥有类B的对象,并且该对象的生命周期由类A控制。
聚合关系(Aggregation)表示一个类(A类)包含另一个类(B类)的对象,但两者之间的关系不如组合关系紧密。类A包含的类B对象可以独立存在,并且可以从类A中移除而不影响类B的生命周期。在实现上,同样可以将类B的实例作为类A的一个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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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上来说是这样的。区别在于聚合的话部分的实例可以独立于整体的实例存在,组合的话部分的实例不可以独立于整体的实例存在,整体实例消失部分实例也会消失。
聚合的例子——部门和员工,部门就算没了员工也还是可以存在:
组合的例子——引擎和汽车,引擎是汽车的一部分,同时引擎不能创建自己的实例,必须由汽车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