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术语(逻辑-计算机)有冲突?

《数据库系统概论》(王珊等)等书都有如下的类似描述
从已知的一些函数依赖,可以推导出另外一些函数依赖,这就需要一系列推理规则。函数依赖的推理规则最早出现在1974年W.W.Armstrong 的论文里,这些规则常被称作“Armstrong 公理”。
自反律:若属性集Y 包含于属性集X,属性集X 包含于U,则X→Y 在R 上成立。(此处X→Y是平凡函数依赖)
增广律:若X→Y 在R 上成立,且属性集Z 包含于属性集U,则XZ→YZ 在R 上成立。
传递律:若X→Y 和 Y→Z在R 上成立,则X →Z 在R 上成立。
Armstrong公理系统的证明
① A1自反律:若Y X U,则X→Y为F所蕴含
证明1
设Y⊆X⊆U。
对R<U,F>的任一关系r中的任意两个元组t,s:
若t[X]=s[X],由于Y⊆X,则有t[Y]=s[Y],所以X→Y成立,自反律得证。

感觉作者就没有学过逻辑学,公理是不需要证明的,公理是用来证明其他东西的。
计算机的数据库理论的很多概念非常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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